1、電磁干擾
(1)電磁干擾的概念。電磁干擾是指任何能中斷、阻礙、降低或限制電子、電氣設備有效性能的電磁能量。電磁干擾的形式很多。例如由大氣無線電噪聲引起的天電干擾,由銀河系的電磁輻射引起的宇宙干擾,由輸電線、電網以及各種電子、電氣設備工作時引起的工業干擾,由傳輸電路間的電或磁的相互耦合引起的串擾等。
(2)電磁干擾的危害。電磁干擾產生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輕者可使電子、電氣設備的性能降低,重者使電子設備無法工作,從以下幾個方面可以更充分的證明這一點。
1)中波、短波、超短波、微波站的電磁場感應進入導彈管中或其他設備中,能引起電爆管引爆或性能降低。國外曾發生過由于電臺電磁輻射引爆化工產品而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例,還發生過電磁干擾使導彈意外發射的事例。
2)由于各種摩擦產生的靜電及大功率電磁輻射可能產生火花,從而導致易燃易爆品意外點燃。
3)汽車或電氣化鐵道的電力機車產生的電磁干擾使附近的廣播、通信、電視接收受到一定的影響。
4)電子設備的開關動作可導致打印機設備出現誤碼。
5)電磁輻射使微機工作失常,而微機的工作又產生寬帶電磁干擾信號。
(3)形成電磁干擾的三要素,形成電磁干擾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又稱為三要素:
1)
信號發生器,指產生電磁干擾的元件、器件、設備、系統或自然現象。
2)干擾接受器(又稱敏感設備),指對電磁干擾發生響應的設備,即受到電磁干擾的設備。
3)傳輸途徑(又稱耦合途徑),指把電磁能量從干擾源耦合或傳輸導敏感設備上,并使該設備產生響應的媒介。
由信號發生器發出的電磁能量,經過某種耦合途徑傳輸至敏感設備,導致敏感設備出現某種形式的響應并產生效果,這就是電磁干擾的整個過程,又稱為電磁干擾效應。
電磁干擾一般包括系統內部干擾和系統之間干擾兩個方面。例如,雷達干擾飛機的導航系統就是系統之間的干擾。雷達發射機的能量泄露對接收機的干擾就是系統內部的干擾。
2、電磁兼容與電磁兼容性
電磁兼容是指電子、電氣設備或系統的一種工作狀態,在這種工作狀態下,它們不會因為內部或彼此之間存在的電磁干擾而影響其正常工作。
電磁兼容性是指電子、電氣設備或系統在預期的電磁環境中,按設計要求正常工作的能力。它是電子、電氣設備或系統的一種重要的技術性能。電磁兼容性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是指設備或系統應具有抵抗給定電磁干擾的能力,并且有一定的安全余量。即它不會因受到處于同一電磁環境中的其他設備產生的電磁干擾而產生不允許的工作性能降級。另一方面是指設備或系統不產生超過規定限度的電磁干擾。即它不會產生使處于同一電磁環境中的其他設備出現超過規定限度的工作性能降級的電磁干擾。
由于電磁干擾包括系統內部的干擾和系統之間的干擾,所以,系統內的電磁兼容性和系統間的電磁兼容性是不同的。前者指的是在給定系統內部的各分系統、設備及部件相互之間的電磁兼容性;后者指的是給定系統與其工作的電磁環境中的其他系統之間的電磁兼容性。
電磁兼容性是一個新概念,它是抗干擾概念的擴展和延伸。從最初的設法防止射頻頻段內的電磁噪聲、電磁干擾,發展到防止和對抗各種電磁干擾,進一步在認識上產生了質的飛躍,把主動采取措施抑制電磁干擾貫穿于設備或系統的設計、生產和使用的整個過程中。這樣才能保證電子、電氣設備和系統實現電磁兼容性。
應該指出,在技術發展的早期階段,保證設備兼容工作主要靠改進個別電路和結構的方案,以及使用頻率的計劃分配。但到現在,采用個別的局部措施已經遠遠不夠了。從整體上說,兼容性問題具有明顯的系統性特點。在電子、電氣設備壽命期的所有階段,都必須考慮電磁兼容性問題。如果忽略電磁兼容性,使設備兼容性遭到破壞,此時若要保證電子、電氣設備的電磁兼容性則需要付出更昂貴的代價,且得不到滿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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