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采用不斷改進的方法在高塔、高壓架空線和人工引雷站等測量雷電流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了。野外的測量站還記錄了雷電放電輻射的電磁干擾場。根據這些研究結果,就現有保護問題而言,雷電作為一種干擾源,已經被了解和科學定義。
雷擊浪涌模擬器在實驗室模擬極值雷電流也已被廣泛應用。這也是測試防護裝置、元件和設備的先決條件。同樣,也可以模擬信息技術設備測試用的雷電干擾場。
因為有如此廣泛的基礎研究和保護理念的發展,如按照EMC組織原理建立起來的防雷保護區的概念,以及防護雷電放電引起的場致干擾和傳導干擾的合適保護措施和設備等,現在我們已經具備了對系統進行保護使其最終故障風險保持極低的必要條件。因此可以保證在受惡劣天氣威脅的情況下,重要基礎設施可以得到保護,避免災難。
現在已經普遍認識到將防雷保護措施,包括所謂的電涌保護措施進行復雜的、面向EMC的標準化工作的必要性,就有了下述問題制定了標準:雷電放電的電磁干擾及其統計分布,這是確定各保護等級下的干擾水平的基礎;確定保護等級的風險評估方法;雷電流泄流措施;雷電電磁場的屏蔽措施;傳導性雷電干擾的消干擾措施;保護元件的要求和測試;在面向EMC的管理計劃范疇內的保護概念。
設計防護系統時,首先必須決定的是:只要防護設備或裝置不受破壞,還是也要同時防干擾。干擾的影響通常是設備
EMC電磁兼容性的經典考慮的一部分,而設備破壞是電涌保護分析中首先要考慮的。
在特殊情況下,如核電站的控制系統、報警系統和軍事設施,即使在雷電放電或核爆炸的情況下,也必須杜絕錯誤信號。有些設施需要對雷電、操作過電壓、靜電放電【
靜電放電發生器模擬測試】和核電磁脈沖實行聯合防護。外部和內部防雷保護、屏蔽以及電涌限制等,相互之間有部分重疊,也有互補性。設備對雷電干擾必須有足夠的抗擾度,以通過設備的電磁兼容法。